北京懷柔法院“執行破冰行動”保障弱勢群體權益
來源標題:司法救助21名保潔員領到欠薪
一方是長久不能領到工資的21名保潔員,另一方是隨著用人單位老板去世,其家庭同樣舉步維艱。面對如此執行難題,北京懷柔法院決定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日前,21名保潔員領到了17萬余元的救助金,案件得以順利執結。1月15日,懷柔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將開展一個月的“執行破冰行動”,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拖欠工資保潔員起訴維權
據了解,郭某、高某等14人在某保潔中心任保潔員。2012年3月,高某等14人以在職期間該保潔中心未支付加班工資、未繳納保險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等為由申請仲裁。仲裁委裁決,該保潔中心賠償郭某等14人各項損失近10萬元。
同年6月,保潔中心不服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向懷柔法院起訴。結果法院判令該保潔中心應給付原告工資、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相應費用,14人累計10萬余元。該保潔中心不服,又提出上訴。經二審法院審查,確認該保潔中心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劉某某在2013年2月18日辦理了工商注銷手續。在清算報告中,劉某某承諾承擔企業注銷后未盡事宜,現該保潔中心仍有訴訟尚未終結,故法院依法變更了上訴人為劉某某。因二審期間劉某某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裁定,上訴案件按劉某某撤回上訴處理。
而此前,栗某、劉某等7名保潔員也因工資問題,將該保潔中心訴至懷柔法院,法院判其應給付原告工資差額等相應費用8萬余元。
老板去世啟動司法救助
在2012年、2013年,上述21名保潔員依法院判決,以該保潔中心、劉某某為被執行人,向懷柔法院申請執行。但因該保潔中心、劉某某均無能力履行判決,也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只得先行終結了執行程序。
法官通過對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財產進行查詢后發現,其名下無銀行存款、無房產、車輛及其他財產可供執行,而劉某某也于2013年12月因病去世,未留有遺產。他的妻子每月只有2000余元收入,兒子是未成年人,正在上高中,母子倆住在劉某某父親的房子里,生活困難,劉某某的父母也年近八旬,沒有勞動能力,只靠退休金生活。
在考慮到本案被執行人已去世,無可供執行財產,直系親屬生活困難,無法強制執行;而案件另一方是人數眾多的保潔員,其中不少人年齡偏大,體弱多病,家庭生同樣困難。本案的執行法官通過申請,懷柔法院決定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日前,21名保潔員從執行法官處領到了17.42萬元救助金。
開展行動執行案款260萬
昨天(15日)上午,懷柔法院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春節前,為有效保障農民工、兒童、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幫助生活困難當事人渡過難關,解決生活所需,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執行破冰行動”。據了解,本次行動著重執行涉及群眾生存生活的9類案件,即追索勞動報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等案件。
在此期間,法院將加大執行力度,責令未結案件的被執行人如實申報財產,隱瞞不報和虛假申報的堅決予以罰款、拘留,并對涉案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房產等財產加大查控力度。對抗拒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積極爭取專項救助資金,對特困申請人實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