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探索法德融合新路 “清官”不再難斷家務事
“劉法官,請你放心,我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回去后一定好好贍養、孝敬母親。”日前,因不履行贍養義務而被老母親郭某起訴至山西夏縣人民法院的3個子女紛紛表態。這是該院巧用德孝文化調解、審理家事糾紛案件的一幕。
郭某是山西省運城市夏縣裴介鎮某村村民,年近八旬,育有兩子一女。老人辛辛苦苦將子女拉扯大,為孩子們成了家。如今,隨著年齡不斷增大,老人生活難以自理,但幾個孩子均不愿贍養。老人不得不先后在敬老院、旅店輾轉生活,長達近一年時間,實在被逼無奈,起訴至法院,要求3個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法官劉永杰接案后,考慮到贍養案的特殊性,帶領合議庭組成人員,并邀請了其中一名被告的兒女親家一起做被告工作。他們從裴介名人介子推的故事講起,講到3個被告如果執意不贍養自己的老人,會成為不忠不孝的反面教材,傳為笑柄。又講到每個人都有老的一天,現在不贍養老人,多年后同樣的事情也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經過3個多小時的辯法析理,郭某的子女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行為,終于達成調解協議。案件迎刃而解,一家人滿意而歸,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咱們3個還是好兄弟,再也不為房子家產對薄公堂了。”在該院審理的一起家產糾紛案中,法官李宇紅耐心調解、入情入理,使對簿公堂的王氏三兄弟握手言和、當庭擁抱。
原告瑤峰鎮某村王某亮和被告王某卓、王某峰系同胞三兄弟。老父親離休后,從蘭州回到老家,跟隨原告一起生活,二被告均在蘭州工作生活。后其父在村干部的見證下立下遺囑,百年后遺產由原告繼承,二被告放棄繼承。老父親去世后,二被告因房屋的繼承權與原告發生爭執。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李宇紅除多次給當事人分析案情、釋明法律規定外,還動之以情講述兄弟情血濃于水、親情高于一切,只有家和才能萬事興。原告念及大哥身體不好、常年多病,主動提出愿意拿出15000元作為補償。老三看到此情景立刻表示,自己生活條件相對較好,且原告在老家為父親養老送終出了大力,還一直在照顧患有精神疾病的叔叔,自愿放棄爭議房屋的繼承權。兄弟3人當庭擁抱,握手言和。
近年來,夏縣法院利用地域性優秀民俗習慣和傳統文化,以德孝文化為重點,倡導孝道、感恩、責任、誠信、友善、和諧的理念,并運用到家事糾紛等案件辦理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該院院長荊世星介紹,為了不斷擴大弘揚德孝文化的覆蓋面,推動德孝文化在家事審判實踐中更廣范圍、更深層次地運用,該院在打造“德孝文化長廊”、設立“新二十四孝”“孝行五個一”宣傳欄的基礎上,又邀請相關部門相關負責人及市縣文化知名人士共同探討如何將傳統道德運用到家事審判實踐中,探索怎樣走具有時代特征、地域特色的法德融合之路,使審判團隊每個成員更堅定了弘揚德孝文化、促進家事審判的理念與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