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長警長檢長將聯手治河 對違法行為可提起公益訴訟
在每條河都有河長的基礎上,2018年,北京市還將設置相應的警長和檢長,用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涉水執法的力度,必要時針對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這是記者從近日召開的2018年市水務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河長是屬地“一把手”,負責統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協調各部門共同治河。自2017年7月全面推行河長制以來,北京市已基本建立市、區、街鄉鎮和村四級河長體系,5900余名河長共同治河。
2018年,水務與公安部門深化聯動機制,將設置數百位河道警長。“警長將協助河長依法管水治水,對涉河、涉水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又為截污治污、水域管理、清障拆違等河道綜合治理工作提供執法保障。”市河長制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劉凱說,日前,北京市公安部門和水務部門已聯合出臺《關于河湖管理和保護聯動執法機制的意見》,市、區兩級的水務部門都將于本月底之前建立執法警務站,各街道、鄉鎮還將設立警務聯絡員。一旦出現嚴重涉水違法行為,警長將直接參與執法。
“此前多年,我們在查處違法行為時的確常感到力不從心。因為涉水執法屬于行政執法范疇,它與刑事執法相比,存在手段單一、力度單薄、震懾力不足的問題。”一位水政執法隊員告訴記者。今后,河長與警長互相配合,意味著涉水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相銜接,震懾力不足的尷尬局面將有望得到改變。
2017年,“河長+警長”的工作模式已在海淀、延慶、密云等區試點,累計查處涉嫌水環境污染的刑事犯罪案件21起,效果顯著。市水務局法制處處長寧滿江告訴記者,2017年11月,小月河因非法排污遭受嚴重污染。正是因為警長在第一時間介入查處,5名犯罪嫌疑人才被迅速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檢查系統也將參與到河長制建設之中,專門為河流設置檢長。寧滿江介紹,去年6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被正式寫入民訴法和行訴法。目前,檢察機關與水務部門建立了聯席會議、特約觀察員、工作通報、線索移送等8項合作機制,河道檢長將從聯席會議、群眾舉報、日常走訪中尋找線索,針對破壞河湖生態環境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推動環境問題解決。
劉凱介紹說,在“河長、警長、檢長”的治河模式之外,紀檢監察部門將繼續對各級河長、警長的工作定期開展督導檢查。一旦發現河長、警長存在瀆職等現象,將依法追究責任。
(記者:朱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