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檢察室”守護綠水青山
記者昨天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由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檢察室公訴的劉某某污染環境案近日一審宣判。法院對劉某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5萬元。刑事部分辦結后,生態檢察室依法啟動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生態修復監管職責,堅決守護綠水青山。
據了解,劉某某等人以處理廢鹽酸為幌子賺取廠家補貼,非法排放除銹后的廢鹽酸1400余噸,對當地土壤和地下水資源造成嚴重污染。博山區檢察院生態檢察室受案后立即啟動快速辦理機制,以劉某某等人涉嫌污染環境罪向博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博山位于魯中山區北部,生態資源豐富,境內森林覆蓋率達52.3%。作為山東省著名老工業基地,博山擁有各類工業企業807家,生態環境極易受到破壞。2015年9月,博山區檢察院打破按照地域設置檢察室的傳統思路,成立全省首家生態環境檢察室。“作為生態‘前哨站’,生態檢察室有效延伸法律監督職能,重拳出擊嚴查破壞環境刑事犯罪的同時,打造生態巡查工作模式,強化源頭預防,形成立體保護法治屏障?!鄙鷳B檢察室主任郇文靜介紹說,2017年以來,生態檢察室共辦理環境污染類案件5件7人,起訴到法院的案件全部作出有罪判決。
“生態環境檢察室不僅為林場開拓創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后盾,更為當地生態面貌的持續改善作出重要貢獻,這樣的基層實踐創新值得推廣?!比珖舜蟠怼⒆筒┦性搅謭鳇h組書記孫建博說。
據了解,近年來,山東省檢察機關組織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監督,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4936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651件,提起公益訴訟案件56件,督促整治非法排污企業1561家、清除危險廢物1.9萬噸、索賠生態修復費用6880萬元。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效彤介紹說,下一步,全省檢察機關將按照省委關于環境保護突出問題綜合整治攻堅的決策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公益訴訟保護社會公益的重要作用,深入開展環保領域公益訴訟攻堅行動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堅持訴前程序與提起訴訟并重,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環境監管職責,督促環境治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強化對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為“美麗山東”建設作出更大貢獻。(記者 姜東良 通訊員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