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派出所應出具證明全部納入“一網通一次辦”
據山西省公安廳11月23日消息,繼全省公安審批服務“一網通一次辦”平臺一舉推出254項便民服務事項后,該平臺又新增“戶口類證明”開具業務4項及“業務提示”3項。至此,全省公安派出所應開具的八項證明,已全部納入“一網通一次辦”平臺。
據介紹,該平臺新增的項目包括“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注銷戶口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臨時身份證明”等4項證明便捷開具業務,“被拐兒童身份證明、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非正常死亡證明”等3項證明辦理指向提示。至此,全省公安派出所應開具的八項證明,已全部納入“一網通一次辦”平臺,全部實現了廣大人民群眾辦理上述證明“零次跑”和“3分鐘辦理”的高效便捷。這一新舉措,既創造性地落實了國家關于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的“五個一律”規定要求,又進一步規范提升了公安派出所為民眾開具各項證明的辦事效能,極大地方便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辦事辦證。
據悉,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等12部門印發的《關于改進和規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通知》要求,副省長、公安廳長劉新云明確提出“要將派出所給群眾開具證明一一列出,在‘一網通一次辦’平臺便捷解決”。省公安廳有關部門根據這一工作要求,迅速對各項證明的“一網通一次辦”辦理流程方式、接口標準等進行技術研發和流程再造,積極推進落實,半個多月時間,就成功實現了各項證明開具業務的上線運行。
同時,省公安廳還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本著“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公安新媒體等平臺,及時向廣大人民群眾廣泛宣傳“一網通一次辦”平臺“證明開具”的各項新增便民服務舉措,把辦證新增的便捷路徑廣泛告知辦事群眾,以提升廣大群眾知曉率和網上業務辦理量。
目前,各地公安機關都按照部署要求,認真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和“事項限時辦結”要求,通過加大督導檢查,確保“五個一律”要求的真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