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調對接成為糾紛化解“過濾器” 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納雍
“秤稱辣椒秤稱姜”,同一把秤,讓關聯的雙方感到買賣公平,這是秤的中立。
法律就是這樣一桿“秤”,它成了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標志。但是,秤能夠稱得出是與非、輕與重,卻稱不出疏遠與親密。
近年,貴州省納雍縣借力“楓橋經驗”,試水訴調對接,在“有事找法”的前端加接“有事找調”的過濾器,一些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民事糾紛,經過調解組織過濾,達成訴前調解協議,再由法院作出裁定文書進行司法確認,案結了,事了了,人和了。這種實踐,使糾紛解決方式更加便捷、靈活、高效,促進了和諧共處,協調了情、理、法的沖突,真正讓老百姓在解決糾紛的同時得到實惠。
農民工與礦老板
一個“點”上糾結,訴前調解
盧云飛、盧鳳亮、盧鳳達等6名農民給煤礦看守工地,而工錢卻像一個頑固的膿皰瘡,老不結痂。
“我們從2014年8月開始看守煤礦工地,一直到去年,工錢不見蹤影,每人每年只得5000元生活費”?盧云飛說,“先頭還找得著老板,后來連老板的電話也打不通了——豬頭去了,順卦也沒打得一付,氣死人!”
盧云飛等人,家住納雍縣勺窩鎮沒天地村,煤礦就在村寨附近。他們認為,在本地打工,工錢可是小馬拴在大樹上,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結果卻是“強龍玩了地頭蛇”。
一直以來,他們與煤礦糾結的焦點就是工錢。為工錢,他們什么辦法都想盡,也毫無任何效果。
勺窩鎮政府建起訴調對接中心后,盧云飛等人到中心反映。中心多方聯系,找到煤礦老板,組織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后,納雍縣人民法院派員到勺窩鎮訴調對接中心進行司法確認,協議有了法律效力。隨后,老板變賣資產,于2019年10月30日兌現了盧云飛、盧鳳亮、盧鳳達等人的420000元工錢。
與盧云飛同村的盧鳳榮,其房屋因煤礦開采而受損,煤礦賠償60000元后,9650元尾欠款遲遲不付。最終,也是訴調對接中心化解了盧鳳榮與煤礦的矛盾。盧鳳榮拿到尾欠款,由衷稱道:“法院和政府都很負責,能辦事,不壞臉,這種辦法好。”
政府與法院
一艘“船”上共渡,同舟共濟
政府是人民政府,法院是人民法院,它們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基于維護一方和諧穩定的職能而言,它們同在一條船上,是同舟共濟的聯合體。
然而,一直以來,政府和法院通常運行在兩條平行軌道上,你搞你的審判,我搞我的管理,缺乏交叉,“看得見卻夠不著”,“舟”是同了,并未“共濟”。
2016年,納雍提出“以批量的方法解決批量的糾紛、以多元的服務回應多元的需求”理念,探索制定《建立完善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平臺實施方案》《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方案》,于當年8月在畢節市率先成立納雍縣訴調對接中心,將委托調解、委派調解、專職調解、指定調解、聯合調解、庭前調解、自行和解等劃歸訴調對接中心旗下,推動信訪部門、綜治部門等調解組織與審判機關銜接,形成訴調對接體系,引導當事人選擇恰當程序化解矛盾糾紛,避免“調”與“判”各自為政,力推案結事了。這一年,法院與政府交叉并軌,迎來同舟共濟時代。勺窩鎮訴調對接中心就是并軌的最先產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勺窩鎮黨委書記劉鑫介紹,早在2017年5月,鎮政府就與縣法院簽署《關于共同創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試行意見》,“到2018年2月,我們整合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讓訴調對接中心落地”。截至農民盧云飛工錢兌現,勺窩訴調對接中心已協調處理1000余起糾紛,涉及資金5000多萬元,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紛爭與對峙
一個“理”上平衡,案結事了
納雍是全國100個重點產煤縣之一,僅勺窩鎮轄區就有18對煤礦。
近年,由于關停并轉、煤價下滑、采區沉陷、三角債務、礦主跑路等原因,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財產損害等成了案發根源,導致大量矛盾積累,沉淀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隱形障礙。
紛爭與對峙維系一個“理”上。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你燒香在前,我磕頭在后”,誰也不服誰,“不輸槍”。
面對是非一目了然的矛盾,如果一律采用帶有不容分說意味的判決方式解決爭端,結果可能就會“判”而不“決”,事情解決了,“梁子”卻結上了,“你請我吃早飯,那我就請你吃晚飯”,冤冤相報。
依“調”止爭,進而依“法”止訴,成了納雍的不二選擇。納雍縣人民法院院長羅慶山認為,這是人類文明邁入升級版本的一種有效準備,“訴調對接息止紛爭的意義,不僅在于它把法官從大量雷同的案件審判中解放出來,更重要的是,它當面鑼對面鼓的微笑調解,讓當事雙方都樂于接受,從而達到案結事了的初衷,為和諧社會建設貢獻了‘可能’,甚至貢獻了‘必然’!”
再把關注的目光閃回開訴調對接先河的勺窩——
勺窩六營村農民彭光亮給江西南昌縣人鮑燕強務工,因勞動報酬發生爭端,勺窩鎮訴調對接中心組織調解,鮑燕強同意支付彭光亮7480元的勞動報酬。2019年6月22日,納雍縣人民法院依據《調解協議》和當事人遞交的《司法確認申請書》《承諾書》而作出裁定,勞動報酬兌現,雙方握手言和。
目前,訴調對接中心在納雍已經實現“鄉鄉通”,同時427個村(社區)已先后掛牌設立訴調對接工作站(工作室);納雍縣人民法院2019年裁定的訴調對接調解案件已達528件,調解標的達6797萬元,調解領域涉及勞動報酬、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土地流轉、地質災害賠償等,而且都是案結事了,未延伸出“次生”糾紛。
“判”改“裁”,不僅是一字之改,更是一種理念之改。
“如果是判決,那一紙《判決書》無疑就是冰冷的,而且是必須強制執行的;改成裁定后,《裁定書》基于雙方自愿與共識而作出,已經有了溫度。因為有了溫度,和諧社會建設就減小了難度。”許多老百姓都在為訴調對接點贊,點贊這種改革讓社會更加靠近了文明的“升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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