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直轄市將實現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全覆蓋
上海市高級法院、上海市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司法局等6部門7月底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隨即開始施行。《意見》明確提出上海中小學應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參與學生欺凌治理和罪錯學生教育矯治等工作,督促學校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涉及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入職前查詢和從業限制等制度機制。
根據《意見》,法治副校長人選由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派出單位提供,參與制訂學校法治教育規劃、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治教育課程;根據治安形勢變化,結合學校實際和學生特點,以案釋法,實施有針對性的法治教育。法治副校長每年應落實一般不少于4課時的法治教育任務。
《意見》明確:
?法治副校長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法治教育,督促學校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涉及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入職前查詢和從業限制等制度機制。
?掌握學校周邊地區治安動向,提出工作建議,并積極參與組織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
?還要主持或參與學生安全事故糾紛的協商調解;參與學生欺凌治理和罪錯學生教育矯治等工作,完成學校要求的防治學生欺凌的訓誡職能及教育任務。
?依法妥善處理在校教師、學生違法犯罪案件,配合相關部門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的案件,加強對涉案未成年學生的隱私保護。
?對校園內發生的嚴重違紀問題,督促學校根據校規校紀妥善處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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