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出臺《意見》為推動陜西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11月14日,省法院出臺《關于為推動陜西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省法院牢牢把握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著眼于更好更精準服務全省工作大局,圍繞如何切實將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融入到執法辦案工作中這一重大現實任務,在認真總結、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意見》。
《意見》緊密結合高質量發展的內涵要求、突出審判執行職能作用、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出了三大部分18個方面35項具體措施,進一步明確了服務保障的功能定位,強化了貫徹新發展理念和提升審判執行質效的措施路徑,同時按照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注重堅持能動司法,適度延伸職能,突出了司法的教育引導作用,并注重協同發展,力求產生綜合治理效應,既有宣示性、倡導性內容,又有前瞻性的發展規劃和較強操作性的具體措施,以確保法院審判執行工作與推動高質量發展目標要求的有效融合。一是針對如何增強推動高質量發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提出要充分認識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基本內涵和司法需求。二是圍繞為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實現高質量發展所涉及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驅動戰略實施、“三大攻堅戰”等宏觀政策落實,以及與高質量發展密切相關的法治政府、誠信社會建設、基層社會治理等,分別從深化平安陜西建設、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加強商事審判、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強金融審判、深化“司法扶貧”、強化生態文明司法保護、加強行政審判、切實解決“執行難”、加強人民法庭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專門就加強民生審判,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提出要求。三是從切實強化服務和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工作理念、建設服務和保障高質量發展的過硬隊伍、完善服務和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審判機制、加強服務和保障高質量發展的科技支撐對全省法院提高服務保障能力水平提出明確要求。《意見》明確了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對于全省法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好職能作用,服務保障陜西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意見》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認識推動陜西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明確人民法院肩負的職責使命,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找準服務保障發展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為推動陜西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陜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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