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第四次修訂,距離上一次修訂已相隔七年之久。
2018年12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第四次修訂,距離上一次修訂已相隔七年之久。
新實施條例有哪些特點?記者采訪了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教授孫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許建國進行權威解讀。
充分相信納稅人誠信、尊重納稅人意愿、保障納稅人權利
“從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到國務院頒布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標志著意義深遠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取得階段性重大成果,也標志著我國稅收治理能力現代化邁出了堅實的一步?!?許建國表示。
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申請退稅時提供的匯算清繳信息有錯誤的,稅務機關應當告知其更正;納稅人更正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辦理退稅??劾U義務人未將扣繳的稅款解繳入庫的,不影響納稅人按照規定申請退稅,稅務機關應當憑納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辦理退稅。
“這使得稅法不再是冷冰冰的了,而是富有人情味的規定?!睂O鋼介紹,以往的稅法較多強調納稅人的義務而較少體現納稅人的權益,新個人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除以“納稅人”的概念取代“納稅義務人”外,還在維護納稅人權益方面進一步強化。
許建國也表示,實施條例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現代稅收治理理念。在涉及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等重大問題上,實施條例一改過去稅務機關“居高臨下”、你繳我收、你漏我罰等簡單、粗暴的稅收規制,取而代之的是“民本”觀念與法治理念。
“不論是在申報個人收入、申請專項附加扣除、提供涉稅憑證,還是在辦理退稅補稅和保護個人隱私等方面,始終堅持以納稅人為本,充分相信納稅人誠信、尊重納稅人意愿、保障納稅人權利?!?許建國分析。
減稅“含金量”高,調節收入分配更公平合理
“新個人所得稅法對勞動性所得征稅制度的革命性變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實施條例修訂的一個重點內容在于向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制度邁進?!眲⑩榻B,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條均為對綜合所得申報和匯算清繳相關問題的明確和闡釋。
實施條例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其他綜合所得專項附加扣除的落實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細化了需要納入綜合申報的情形范圍,更為綜合和全面?!霸谡{節收入分配上更為公平合理?!?劉怡認為。
在許建國看來,此輪個稅改革以有效降低納稅人負擔、謀求稅收公平為主要目標,較大幅度提高了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調低了中低收入階層適用稅率,尤其是新增了減稅“含金量”非常高的教育、醫療、養老等六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充分體現對個人創業、自主經營的稅收鼓勵
實施條例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表述變更為“經營所得”,劉怡認為這符合綜合稅制的改革方向,也將標準明確放寬為“個人”而非僅限于“個體工商戶”。
劉怡介紹,實施條例將“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的表述修改為“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體現了簡政放權的改革方向,也有助于激勵個人創業和自主經營。
實施條例規定,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斑@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個人創業和自主經營的稅收鼓勵,應時應勢,是一項惠及大眾的好政策?!?劉怡介紹
福利時間到 12月22日,國務院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最近,小編身邊好多同事朋友,都在忙著申報填寫各類個稅抵扣項目。
大家紛紛表示,抵扣項目來了,個稅負擔減輕了,固然是大好事!但是,抵扣項目有點多,扣除細則更是復雜,一不小心就把人搞懵了……
有沒有一個簡單直觀、一目了然,就能弄明白“如何抵扣個稅”的方式呢?小編特地整理了一個思維導圖,助您一臂之力:

文章來源 人民日報政文
記者 魏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