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商事調解組織成功調解首起案件
近日,在陜西省司法廳協調指導下,陜西正和商事調解中心成功調解首單商事糾紛訴訟案件。
據悉,這起案件是陜西正和商事調解中心入駐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后,由法院委派調解中心予以調解的案件,也是首單法院通過線上方式對商事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的案件。
這起矛盾糾紛源于兩年前一項建筑材料供貨合作,今年6月中旬,因雙方就合同款項支付產生爭議,原告訴至未央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貨款及利息。法院將案件委派給陜西正和商事調解中心進行訴前調解。
陜西正和商事調解中心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迅速開展調解工作。在專業調解員主持和耐心溝通下,當事雙方進行了多輪協商,就剩余款項支付達成一致意見。調解員協助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因被告在天津,未央法院通過線上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員會聚“云端”,“一站式”完成司法確認程序。
“從案件接收到調解協議達成,前后僅歷時4天,用較少環節、較短時間、較低成本化解矛盾、定分止爭,充分凸顯了商事調解高效、專業、便捷的特點,也提振了商事主體通過訴前調解機制解決矛盾糾紛的信心。”陜西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馬紅薇說。
作為調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商事調解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作用日益凸顯。陜西作為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節點,構建與地區營商環境相匹配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意義重大。
今年1月,陜西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理論研討會在西安召開,會議強調了堅持黨對調解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和黨組織服務管理職能延伸到調解工作的神經末梢,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到矛盾糾紛化解的每個環節,吃透弄懂調解工作矛盾問題,重點從制度構建、機制配套和規范運行等方面,加快突破陜西省商事調解發展瓶頸,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本次會議也為商事調解試點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今年2月以來,陜西省司法廳在西安、寶雞、榆林市開展了商事調解試點工作,并指導設立了陜西正和商事調解中心、西安融合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等5家商事調解組織,著力化解貿易、投資、金融、證券期貨、保險、房地產、工程承包等領域的矛盾糾紛。
據了解,總體來看,作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商事調解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其作用還未得到充分發揮,也亟須規范。
為此,陜西省司法廳會同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陜西省商事調解試點工作推進會,強調商事調解組織成立后,要著力抓好調解員隊伍建設,積極吸納律師、仲裁員、專家學者和從事民商事審判的退休法官擔任商事調解員,不斷提升調解員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同時,各試點市司法局深入企業、商會、協會以及法律服務機構等廣泛開展調研,在充分聽取企業家、專家、律師等意見建議基礎上,不斷強化商事調解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立調解員培訓制度、信息共享與分析研判機制等,切實提升商事調解能力,服務商事爭議解決。
“下一步,陜西省司法廳將進一步加強對商事調解試點工作的領導,整合力量資源,規范商事調解,充分發揮商事調解面廣、專業、便捷、經濟、高效的優勢作用,深入參與訴源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陜西省司法廳廳長楊政國表示。(記者 孫立昊洋 馬金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