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平利縣:一份檢察建議書 搬走公園“垃圾山”
近日,居住在平利縣城關鎮郊區的老郭高興的告訴檢察干警,倒在平利縣五峰山西溝沿線的生活垃圾全部清運走了,這下可以還附近居民一個健康、干凈的生活環境了。
“垃圾山”原貌
這事還要從年初說起,2018年2月下旬,平利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平利縣城關鎮五峰山西溝處沿線住戶隨意傾倒、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形成一個“垃圾山”。五峰山作為平利縣城居民休閑鍛煉的主要場所,“垃圾山”不但有礙觀瞻,而且污染環境,孳生病媒生物。經初步核查后,平利縣檢察院遂依據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相關規定,向城關鎮政府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積極履行職責,立即制止在該處隨意傾倒垃圾污染環境的行為,并將已傾倒的垃圾清運處理,恢復生態環境。
城關鎮政府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組織力量對所涉及檢察建議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組織人力對西溝生活垃圾進行清運處理,并對沿線住戶入戶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同時,檢察機關督促城關鎮政府聯系縣雙創辦,進一步夯實縣城規劃區各包聯單位的片區管理,鞏固此次整改成果,確保不再發生污染環境事件。?
5月,檢察機關經過實地勘察,涉案垃圾已全部清運處理完畢,環境得到修復,效果十分顯著。該份檢察建議通過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進一步增強了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維護了平利美麗鄉村,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整改后現場照片
據悉,平利縣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以保護“公益”為核心,創造性的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出臺了《平利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并聯合縣紀委、縣監察委出臺了《關于建立案件線索雙向移送反饋機制的意見》,與相關單位及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守護“公益”,守護平利的青山綠水。
(平利縣檢察院?肖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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