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用跑一次,一次就辦好——陜西西安:增強司法救助工作主動性
“因為只去過一次,現在回想起來檢察院具體怎么走都有點印象模糊了,沒想到不到一個月,你們就把司法救助金送到我父親的病床前了。”日前,在陜西省西安市某醫(yī)養(yǎng)結合中心內,故意傷害案被害人趙某的家屬對回訪的檢察官說。
今年2月,趙某由于鄰里矛盾被靳某用極端手段造成大面積燒傷,趙某的一雙兒女為父親治病支出巨大,家庭不堪重負。今年4月,案件移送西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后,趙某的兒女來到該院,遞交了一份司法救助申請書。
收到救助申請后,承辦檢察官及時核實了案發(fā)經過和趙某的傷情鑒定材料,歷時不到一個月就為趙某辦理了司法救助。
為了最大限度發(fā)揮司法救助的積極意義,今年初,西安市檢察院指導各區(qū)縣檢察院通過進一步加強完善內部案情對接,外部主動調查以及與救助金審批發(fā)放機構溝通聯系機制,搭建了全程“一站式”司法救助紓困解困平臺。“我們要把‘只用跑一次’變成‘一次就辦好’。”該院第十檢察部主任王浩告訴記者。
同時,針對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坐等群眾遞交申請、坐等群眾和律師提供好依憑材料、坐等審核機關將救助金批準發(fā)放“三等”情況,西安市檢察院強調要改“三等”為“三要”,控申接訪部門除了在窗口接待好群眾申請的同時,還要深入刑檢、未檢、民行等部門,主動上門找案接案;要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案件及時辦理,對群眾不便提供的材料進行協助;要工作前移,主動向司法救助金發(fā)放機構溝通說明情況,實現一次性救助、一站式服務、一次性辦結。
據統計,今年以來,西安市兩級檢察機關已向20余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庭發(fā)放司法救助金共計80余萬元。
(記者岳紅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