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興龍:讓“紙判決”變成“鐵判決”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官司打贏了,拿到的是一紙判決書。執行工作是兌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11月18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楊興龍在同記者交流時說。
26年來,楊興龍奮戰在執行一線,始終牢記為民初心,先后組織、參與辦理執行案件1萬余件,執結標的額上億元,處理了一大批棘手的“疑難案”?“骨頭案”,成為群眾眼中讓“紙判決”變成“鐵判決”的“鐵面法官”。
只要能幫群眾要回錢,再累也值了
從當法官的第一天起,楊興龍就給自己“約法三章”:不輕視小額案件,不輕視困難群體,不輕視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多年來,在扎根基層、服務群眾的實際工作中,他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初心和承諾。
“楊法官,我父親病了急著用錢,啥時候我能拿到錢啊?”“我不掌握線索,還需要你們幫忙”……幾乎每個工作日的早晨,在楊興龍的辦公室里,都有當事人前來表達訴求、尋求幫助。面對此種情況,楊興龍總會認真傾聽訴求,再耐心地向當事人解釋法律問題。
“執行工作是一個‘刀下見菜’的活兒,錢執行不回來,當事人心里難免有怨氣。執行工作中會遇到很多困難,因此,執行法官要付出大量的體力、腦力、心力。”?說起自己多年的辦案經歷,楊興龍十分感慨。
2004年3月,楊興龍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時,被執行人辛某拒不交代財產狀況。后來,在楊興龍多次勸說下,辛某交代他在新疆阿克蘇地區庫車縣有一輛被法院扣押的車輛,即將進入拍賣程序。
當時,法院系統信息化建設還不完善,執行案件中的跨區域財產線索,主要通過法官實地走訪調查獲取。得知線索后,楊興龍立即趕往庫車縣,在當地法院核實了情況,并及時啟動了參與分配程序,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化解矛盾?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常年奔走在辦案一線,楊興龍處理過很多矛盾糾紛。他常說,執行法官既要勇于直面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又要善于巧妙化解矛盾,讓老百姓從心底里認可司法判決。
2014年,楊興龍在執行一起建筑物拆遷案時,30余名農民工手持建筑工具阻擋施工,情緒激動地喊著:“我們的工錢還沒拿到,這樓誰都不能拆……”
面對這一狀況,楊興龍一邊安撫農民工的情緒,一邊及時叫停拆遷,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后來,他多方奔走,與政府部門負責人一同給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做工作,最終妥善解決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放工資那天,一位農民工捧著一沓鈔票激動地說:“感謝楊法官,幫我們要回了血汗錢!”
西安市蓮湖區曹家巷9號院與曹家巷12號院僅一墻之隔。幾年前,天然氣公司為9號院10號樓鋪設天然氣管道時,需要借用12號院的天然氣管道接氣,遭到12號院部分居民阻撓,造成施工中斷。于是,10號樓居民集體向法院提起訴訟。
后來,此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為了確保施工順利進行,楊興龍與案件的審判法官、天然氣公司技術專家在12號院門口擺起了咨詢臺,聯合為居民答疑,打消居民顧慮,最終獲得居民理解,使天然氣管道順利接通。
斗智斗勇?讓“老賴”無處可逃
對于曾經辦理過的閻某一案,楊興龍至今記憶猶新。閻某借辦國學培訓班為名,向學員家長收取高額學費,又以擴大培訓班經營規模為由,騙取家長巨額錢款,錢到手后就“人間蒸發”。
此案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閻某十分狡猾,采取各種方法躲避和抗拒執行。作為執行法官,楊興龍多次打電話、上門找人,均一無所獲。“只要有一絲希望,就不能放棄,再難也要把人找到。”楊興龍十分堅定。
當楊興龍帶領干警前往周至縣一道觀尋找線索時,他發現一男子與照片中的閻某十分相似,遂上前核查其身份,并傳來申請人進行辨認,最終確定此人就是閻某。
“我沒錢,你們拘留我也沒用。”面對司法拘留,閻某仍然十分“囂張”,擺出一副“老賴”姿態。
楊興龍在調查中了解到,閻某租賃的一處培訓場地一年租金就有近20萬元,閻某應該具有償還能力。他建議法院將閻某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
“我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我馬上還錢。”當公安機關對閻某進行刑事拘留時,閻某當場傻了眼,很快就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及時將所騙錢款退還給申請人。
“楊法官是執行‘利劍’,也是‘鐵人’。”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干警魯哲向記者講述,為尋找一起案件的“老賴”,楊興龍曾一天之內乘車輾轉800多公里尋找線索,水都顧不上喝;為了扣車,他就在高速路出口連夜蹲守;為了防止發生群體事件,他連續十幾個小時在辦案現場維護秩序……
“一天到晚忙辦案,這樣拼命值嗎?”每當面對這樣的問題,楊興龍總會語氣堅定地回答:“只要能把判決變成老百姓手中的‘真金白銀’,用實際行動維護公平正義,所有的付出都值了!”
本報記者?甘甜?通訊員?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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