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軍:守望初心 踐行使命

郭小軍在撰寫案件判決書。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聽說郭小軍獲評“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很多人都說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郭小軍現任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速裁審判庭庭長。審理案件時,他手持法槌、明察秋毫,在紛繁的事實與浩瀚的法條之間搭起橋梁;調解矛盾時,他親和明理、公正嚴明,居中調解化干戈為玉帛……
“郭法官,謝謝您幫我媽媽要回救命錢。昨天晚上,我給您寫了一封感謝信,希望您收下。”這段質樸的語言來自郭小軍收到的一封信,送信人是屈某,也是一起民間借貸案的原告。
2018年9月,屈某為了補貼家用,將家中14萬元積蓄借給了某公司,但該公司因經營不善,支付了一段時間利息后就開始拖欠。不久后,屈某的母親被醫院確診為癌癥,家中到了急需用錢的時候,可該公司卻找各種理由拒絕償還本金。無奈之下,2020年底,屈某將該公司起訴至漢濱區人民法院。
立案當天,郭小軍與被告公司取得聯系。原來受疫情影響,被告公司剛剛復工復產,營業收入較少,應訴案件達30多起。“一邊要維護當事人的權益,一邊還要考慮企業實際困難,如果處理不好,當事人的錢不僅要不回來,還可能激化被告與幾十名債權人的關系。”郭小軍說。
為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郭小軍組織了一次又一次調解,最終公司負責人先行墊資償還了5萬元,以緩解屈某的燃眉之急,并承諾待公司生產經營步入正軌后,再償還剩余欠款。
一件看似簡單的案件背后,可能承載著雙方當事人全部的希望。正如屈某在感謝信中所說:“絲毫不夸張地說,您就是我心里幫我驅逐黑暗恐懼的那盞燈。”
多年來,郭小軍處理過眾多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但醫療案件的專業性很強,當事人對立情緒較大,往往很難調和。郭小軍便自學案件中涉及的專業知識,化解了一個又一個難啃的“硬骨頭”案件,贏得了當事人的信任。
在原告柯某與被告安康某醫院的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中,柯某在自己家里使用鍘草機時,不慎切傷左手,導致部分手指和皮膚缺損。事故發生后,柯某在安康某醫院接受了手術治療。術后,柯某出現長期手臂無力的病癥。柯某經過咨詢,認為其手臂功能障礙是醫生在手術中長時間使用止血帶壓迫神經所致,要求醫院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醫院予以否認。該案經安康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辦公室鑒定為不屬于醫療事故。
法院立案后,郭小軍請教了骨科專家,并查閱大量手臂神經損傷醫學資料,論證分析原被告訴辯意見。隨后,4次組織雙方面對面、背對背調解,雙方最終對賠償協議達成了一致意見。
“我特別能理解‘學然后知不足’這句話。法官這個職業,肩頭有著沉甸甸的責任,只有不斷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才能把每一起案件駕馭得游刃有余。”郭小軍說。
(記者?陳洪鈞?通訊員?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