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法治建設 提升國家治理效能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我國全面依法治國取得重大進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進一步彰顯。“十四五”時期要努力實現的目標之一,是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的提升。全面加強法治建設對于完善國家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強化治理目標、彰顯治理效果,具有積極意義。
一、加強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
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重要途徑和方式。國家治理效能的提升必須從夯實基層治理基礎、滿足基層群眾需要為出發點。通過黨建引領,自治、法治和德治結合,實現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城鄉社區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要發揮社會組織、志愿團體、物業、業主委員會等作用,形成健全、完善的社區治理規范體系。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作用,實現社會風險源頭防范、矛盾糾紛就地化解。
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利強化目標導向
改革開放40余年,中國人民創造了經濟持續發展、社會持續穩定的奇跡。依法保護改革開放成果,需要全面加強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合法權利的保護。健全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制度,才能增強共識,凝聚人心。只有全面加強法治建設,加強法律監督,加大權利保護力度,才能更好滿足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
三、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彰顯治理效果
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的需要。加大能源、鐵路、電信、公用事業等行業競爭性市場化改革,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需要以法治化方式系統推進。只有加強政府職能轉變,優化服務改革,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才能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西北政法大學?汪世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