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趁“疫”行騙滋事從快從重依法打擊
辭舊迎新之際,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弦。在舉國同心抗擊疫情的危急時刻,卻有不法分子乘機興風作浪,妨害傳染病防治、詐騙、尋釁滋事、妨害公務等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嚴重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各地政法機關堅持依法從快從重打擊,一批違法犯罪分子相繼受到法律嚴懲。
《法制日報》記者選取5起海南涉疫情犯罪典型案例,希望能以案釋法,以案示警。
明知感染刻意隱瞞??治愈出院被判入獄
2月6日,東方市公安局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接獲線索稱,現住東方市八所鎮山海灣小區居民張某智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后,在醫院就診過程中刻意隱瞞其接觸史,后確診患上新冠肺炎,造成包括醫護人員在內數十人隔離觀察。
為此,東方市公安局迅速開展偵查,現已查明:1月24日、1月27日、1月28日,張某智分別在東方市人民醫院、東方醫院就診時,刻意隱瞞其密切接觸從湖北武漢到東方市居住的姐姐、姐夫等情況,在醫院治療輸液過程中因往地上吐口水與醫護人員發生爭吵。1月29日其乘坐動車(車次C7492)前往海口到海南省人民醫院檢查,后被海南省人民醫院確診為感染新冠肺炎。
疫情當前,張某智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和控制措施,致新冠肺炎病毒有傳播的嚴重危險。造成與其密切接觸的19名醫護人員被隔離觀察,與其同屬一診療空間的50人被居家隔離觀察,其居住的某小區被封閉管控。
2月6日,張某智被東方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并按規定在指定醫院隔離收治。經專家組討論決定,張某智于2月15日予以辦理出院。出院后,張某智被東方市公安局依法采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2月19日,張某智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一案被東方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2月21日上午,東方市法院公開開庭并當庭宣判,張某智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一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是海南省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
網售口罩實為詐騙??立案審結僅用兩天
2月23日下午,海口市龍華區法檢“兩長”利用遠程視頻,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據指控,1月28日至2月初,夏某伙同他人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緊缺之機,以“賣口罩”為幌子,從網上下載大量口罩圖片在朋友圈、微信群聊中發布消息兜售,并將有意購買者添加為好友,私聊介紹口罩信息,取得被害人信任,收取被害人轉賬付款后失聯,僅3天時間共騙取15名被害人9245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夏某虛構事實,在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群眾在防疫期間急需口罩的心理,短短幾天詐騙十余名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聽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后,依法當庭宣判。夏某當庭表示不上訴,認罪服判。
庭審中,夏某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后悔,表示要改過自新、重回社會。公訴人以案說法,充分闡述疫情當前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涉疫物資詐騙違法犯罪的重要性,并開展涉疫普法教育。
該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海口市龍華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鐘文淵任審判員,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剛出庭支持公訴。該案系全省首例涉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從立案至審結僅用時兩天。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口罩、消毒液、體溫槍等成為緊俏貨物,不法分子則挖空心思以“賣口罩”等為由進行詐騙。海南發生多起涉疫情電信詐騙案件,被害人均因在網上購買口罩被詐騙。
拒絕排查打傷保安??尋釁滋事依法逮捕
鄧某某于1月22日由四川省進入三亞市后租住于天涯區海航花園小區。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天涯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1月2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加強‘候鳥型’業主排查工作”,海航花園小區接到通知后即開展防控工作。
1月28日22時許,鄧某某飲酒后與妻子未攜帶小區門禁卡欲離開小區,保安符某某按照通知要求進行排查,鄧某某認為符某某有意刁難,便強行進入保安亭內辱罵、拉扯符某某,保安隊長蘇某某前來勸阻時也被鄧某某辱罵、毆打。稍后,蘇某某、符某某以及之后趕來的陳某某等保安人員對鄧某某進行控制,鄧某某仍然拒不配合,掙扎時揮拳踢腿將保安打傷。經三亞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符某某輕傷二級、陳某某輕微傷。
近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準逮捕鄧某某,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這是海南自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批捕的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
拒不執行防疫指令??煙酒行內聚集賭博
2月17日,在海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的直接指導和共同參與下,臨高縣公安局在臨高縣臨城鎮沿江南路定達煙酒行搗毀一個“魚蝦”賭博窩點。
近日,根據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通報,群眾舉報一條利用“魚蝦”賭博線索,臨高縣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該線索,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于17日凌晨0時30分許,臨高警方展開抓捕,現場抓獲涉嫌賭博人員9名,扣押賭資9萬余元,涉案車輛4輛,賭具一批。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磷、陳某軍和王某榮等人在該煙酒商行組織賭客以“魚蝦蟹”的賭博方式進行賭博,涉嫌開設賭場罪,嚴重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經深挖,發現犯罪嫌疑人林某磷還在該煙酒商行販賣“私彩”。
目前,臨高縣公安局經偵查,對林某磷、陳某軍和王某榮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對其他參賭人員予以行政拘留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當前正處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各級疫情防控部門多次發布通告要求盡量減少人員聚集,但仍有部分人員拒不執行防疫期間政府的決定和命令,甚至組織、參與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截至目前,海南共查處賭博案件256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抓獲賭博違法犯罪嫌疑人969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
出行受阻動手打人??妨害公務獲刑六月
2月12日9時許,五指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在五指山市翡翠花園小區東門門崗處,一名小區住戶和物業保安發生糾紛。五指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報后,立即指派河南派出所值班民警趕往現場。
經現場了解,家住翡翠花園小區的67歲男子劉某海因未按規定佩戴口罩,行至小區門口處被門崗保安阻攔不讓其出小區。劉某海不聽從保安勸阻,反而打砸門崗物品并用頭沖撞保安,造成居民聚集圍觀和路口擁堵。
五指山警方立即口頭傳喚不服從疫情防控期間的小區管理規定且有過激行為的劉某海配合接受調查,劉某海仍拒絕配合。經民警警告無效后,對其采取強制傳喚措施時,劉某海以腳踹、推打等暴力方式妨礙警方執行公務,導致現場處警人員口罩、眼鏡被拉拽掉落,臉部有不同程度的抓傷。隨后,劉某海被控制在警車內,在警車行駛回公安機關途中,劉某海故意損壞警車內的塑料隔板,并向車內民警吐口水。
五指山市公安局立即對劉某海的違法犯罪行為立案偵查。劉某海對其妨礙警方執行公務的行為供認不諱。2月13日,五指山市公安局以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海依法刑事拘留。2月14日,五指山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劉某海批準逮捕。2月25日,五指山市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劉某海有期徒刑6個月。
刑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第三百三十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老胡點評
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威脅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背景下,全國人民與各地區各部門同舟共濟、精準施策、采取各種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以必勝信心和堅定決心打響了新冠肺炎疫情的阻擊戰。
然而,在這樣特殊的時刻,一些人卻無視法律和公眾健康,故意隱瞞病情,拒不遵守疫情管控措施、甚至抗拒執法。還有一些人利欲熏心、渾水摸魚,利用疫情坑蒙拐騙、企圖發不義之財。這些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妨礙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應當從重從快予以懲處,以宣傳普及與疫情防控有關的法律知識、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警戒潛在的違法犯罪人員,最大限度的維護疫情防控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公安執法人員和社區保安人員奮不顧身、甚至放棄休假,盡職履責,奮戰在防控一線,積極維護防控秩序,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希望人們能夠樹立法治意識,積極遵守依法防控的各種管理措施,齊心協力,奪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后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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