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11月20日受理第一批案件到2018年2月15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共受理一、二審民事案件222件,結案184件,結案率達82.88%,調解撤訴案件44件,調撤率達23%,所審結案件平均審理期限不到18天,與90天甚至180天的法定審限相比,真正達到“保質速裁”的理想效果。
從2017年11月20日受理第一批案件到2018年2月15日,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共受理一、二審民事案件222件,結案184件,結案率達82.88%,調解撤訴案件44件,調撤率達23%,所審結案件平均審理期限不到18天,與90天甚至180天的法定審限相比,真正達到“保質速裁”的理想效果。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量社會矛盾以訴訟形式涌入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逐年攀升。在司法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咸陽中院探索成立速裁中心,按照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1:1:1的配備模式,組建4個審判小組,遵循“速立、速送、速排、速調、速審、速判、速結”的工作機制原則,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以及一審法院按簡易程序審理的二審民商事及行政案件進行審理,最長審理期限不得超過30日,從而最大程度減輕案件數量日益劇增帶來的壓力。
成績的取得,總是與扎實的工作作風和豐富的經驗總結密不可分。這一點從速裁中心辦案團隊日常的“快車道”工作模式就能得到有力印證。?
去年11月20日,速裁中心接收辦理了第一批案件,從受理到結案共17天。這是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三原某文化產業公司與楊某等十一名商戶簽訂租賃合同,因各種原因商戶們的生意慘淡,楊某等人要求解除合同返還保證金,雙方為此鬧上法庭,一審判決歸還楊某等人的保證金。該公司不服上訴至市中院,要求楊某等人繳納店鋪使用期間的水電等相關費用。開庭之前,法官了解到上訴人公司系民辦企業,在創業之初遭遇資金和客源不足的困難,正處于起步的瓶頸期,而被上訴人一方大多為創業個人。吃透案情后,速裁中心法官認真聽取當事人的訴說,幫助他們分析矛盾解決的方法,最終雙方作出讓步,并達成調解協議,由上訴人將每一戶繳納的保證金于規定時間內支付給楊某等。這場涉及人數眾多的紛爭最終調解成功,也為速裁中心寫下了一個精彩的開篇。
“讓‘簡案’不跑馬拉松。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有調解可能的案件直接分流到速裁中心,這樣以來,速裁中心就發揮了案件‘分流器’作用,從而推動部分案件進入‘快車道’”。“我們在案件質量上下功夫,在當事人的認同上下功夫,同時,把大量的工作放在案件開庭之前,以此提高整個案件的審判效率,加快審判進程。”在采訪他們是如何在短時間內取得如此的工作成績時,速裁中心員額法官們如是說。
縱觀咸陽市中院速裁中心成立以來的辦案效果,簡化的是程序,未減的是公正與質效;杜絕的是超審限現象,提高的是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長風破浪會有時,直掛云帆濟滄海”,新的一年,咸陽中院速裁中心將繼續堅持“簡案快審、難案精辦、繁簡分流”審判工作原則,切實提高審判質效,充分發揮化解矛盾、節約審判資源、提高審判效率的職能作用,為咸陽中院審判工作全力保駕護航。
(咸陽中院??樊國強??張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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