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咸陽一勞務公司代表人帶著感謝信,來到銅川中院,對銅川中院執行局干警公正高效、一心為民的工作作風高度贊揚,并致以誠摯謝意。

(通訊員?李峰)4月17日上午,咸陽一勞務公司代表人帶著感謝信,來到銅川中院,對銅川中院執行局干警公正高效、一心為民的工作作風高度贊揚,并致以誠摯謝意。
銅川中院執行局近日成功執結咸陽一勞務公司與銅川某建設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系列案,兌現拖欠農民工工資五百余萬元,案件平均執行用時41天,切實保障了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有力捍衛了司法公信力,強烈回應了對法院執行工作的質疑,維護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窮盡執行措施、形成執行震懾
案件執行立案伊始,市中院執行局即根據案由轉入涉農民工工資執行“綠色通道”,迅速將查控措施前置,充分運用銀行網絡查控系統為主,不動產、車輛等財產信息查詢為補充的執行措施,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賬戶,對被執行人形成極強的執行威懾。
啟動緊急預案、緩解矛盾壓力
案件立案時正處于春節前,考慮到執行標的為農民工欠薪、農民工急于攜款返鄉的實際情況,市中院執行局啟動緊急預案,調配充足的執行力量,一方面耐心與申請執行人談話,細致做好心理疏導工作;另一方面主動出擊,依法扣劃被執行人銀行存款23萬元,案件有了初步進展,農民工看到了權益兌現的希望。
動員社會力量、執行到期債權
鑒于法院強大的執行壓力,被執行人主動申報財產稱享有其他到期債權,執行干警立即予以核實,對協助義務單位銅川新區某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釋法析理,銅川新區某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及時履行協助義務予以兌現欠款20萬元。申請執行人領取到43萬元執行款后,農民工順利踏上過年返鄉路。
核實財產線索、及時執行兌付
春節剛過,執行干警即恢復對被執行人財產狀況進行全面篩查。3月22日早11時20分,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稱被執行人在某銀行近期有巨額款項轉入,請法院及時采取強制措施。12時50分,市中院執行局出警對財產線索進行具體核實,但是核實情況與申請人提供情況不一致。執行干警沒有氣餒,順藤摸瓜對附近金融機構進行“拉網式”查詢。15時35分,執行干警在某金融機構發現被執行人存款賬戶有大額款項轉入,16時40分,執行干警分兩次全額扣劃案件款460余萬元。至此,案件全部執結完畢,農民工工資短期內足額兌現。
2016年以來,為達到“有財產案件90%在規定期限內執結、無財產案件90%符合規定”的目標,全面完成“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要求,銅川中院用足、用活強制執行措施,縮短辦案周期,創新工作方法,加班加點執行,執結了一大批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涉民生案件,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彰顯了法律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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