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縣公安局推行“交所合一”警務新模式 “一警多用”提升群眾安全感
8月2日,佳縣公安局金明寺派出所民警下鄉途中,在劉才溝村遇到兩輛小轎車發生輕微擦碰,當事雙方正準備向交管大隊報警。于是,民警對事故責任進行分析、認定,現場提出賠償處理建議,事故雙方均表示滿意,省去了向交管大隊事故中隊報案、中隊派警處理和當事人的等待環節。這是金明寺派出所推進“交所合一”警務新模式的生動例證,也是佳縣公安局強力推進派出所參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機制的一個縮影。
自金明寺派出所作為佳縣公安局“交所合一”試點以來,該所打破原有組織管理壁壘,實施所隊融合,優化職能配置,整合機構設置,戰斗力大幅提升,“1+1>2”的治理效能得以凸顯。
探索“交所合一”?激發新活力
“‘交所合一’警種融合后打破業務壁壘,推動‘物理整合’向‘化學融合’轉化,打造出‘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的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體系,更好地實現了警務前移、服務前移、管理前移。”佳縣公安局政委劉志飛說。
為了切實解決邊遠農村地區交通漏管問題,2023年10月,佳縣公安局“交所合一”試點運行在金明寺派出所拉開帷幕。
金明寺派出所緊緊圍繞“1235工程建設”,即以“人民群眾滿意”為目標,做強“治安穩定、道路安全”工程,狠抓“職責落實、深度融合、創新管理”舉措,建立“組織管理一體化、勤務指揮一體化、業務工作一體化、執法辦公一體化、素質強警一體化”機制融合的警務運行新模式,突出“派出所主防”職能,不斷優化舉措,融合警力資源,重塑警務流程,優化服務管理,把全體民輔警從思想上、素能上、角色上迅速轉換到“警種整合、思想融合、業務聚合”上來,盤活了現有警務資源,激發了工作活力,最大限度補齊農村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實現“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工作目標。
厘清“職責融合”?落實新機制
“以前辦理駕駛證審驗業務要到40公里外的縣城交管大隊車管所,往返近3個小時。現在到派出所幾分鐘就辦好了,真是方便!”8月5日,高女士在金明寺派出所辦理駕駛證換證業務,拿著嶄新的駕駛證,喜悅之情溢于言表。
為了扎實推進“交所合一”警務新模式,金明寺派出所以警種整合、業務融合為思路,在隸屬關系不變、承擔治安管理職責的同時,履行維護轄區交通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處理輕微交通事故、辦理有關車駕管業務、先期處置事故警情等6項交通管理職能。交通管理大隊負責對交通管理業務進行考核,提升了“一警多能、一警多用、統一執法、聯動執勤”的整體實效。
“交所合一”警務新模式將派出所、交警業務合二為一,統籌安排分工,科學調度警力。金明寺派出所及時對接鎮黨委政府,每月通報社會治安狀況、交通事故和隱患治理等情況,著力構建“大防控”協同共治工作格局。同時,金明寺派出所充分發揮縣交安委辦公室職能作用,由交通管理大隊牽頭開展交通治理,壓緊壓實鎮政府的主體責任,在各村設置交通勸導員,減輕派出所承擔交管職責的壓力。
“‘交所合一’以來,明確由金明寺原交警中隊長兼任金明寺派出所副所長,主管交通管理工作,中隊警力充實到派出所合二為一,確保金明寺派出所治安、交通管理效能得到‘雙提升、雙豐收’。”佳縣公安局副局長、交管大隊大隊長高亮亮說。
整合“警力資源”?分享新成效
“‘交所合一’后,我們民輔警既是治安警又是交警,提高了派出所的警務效能。”金明寺派出所所長馬永偉說。
“交所合一”啟動伊始,佳縣公安局黨委決定,金明寺派出所所長在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外同時履行交通管理第一責任,交警中隊原民輔警并入金明寺派出所管理。派出所、交警中隊所有警力、車輛等由所長統一指揮、統籌調配,同時將社會治安巡防和交通管控、場所管理有機結合起來,由派出所根據轄區實際科學安排勤務,積極落實24小時勤務模式,做到“白天時時見警察、夜間到處見警燈”,提升群眾安全感。
“交所合一”后,金明寺派出所和交警中隊共享交警綜合信息平臺、公安警務綜合平臺和視頻監控平臺,多警種聯勤聯動,對重點路段、重點場所實行網格化管理模式,加大對轄區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與此同時,交警中隊民輔警參與派出所工作,派出所警力參與交通違法處理、交通安全宣傳等交管工作,一警多職、一警多責,轄區管理力量得到整合,信息共采、數據共享,通過及時研判預警,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95起,救助服務群眾43人次,為群眾辦實事16件,推進基層治理。
“‘交所合一’以來,佳縣公安局以‘縣局主戰、派出所主防’為驅動、以‘交所合一’深度融合為牽引,助力‘百千工程’提檔升級,推動公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工作高質量發展,收到了‘1+1>2’的良好效果。”8月12日,佳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何波說。(張震?通訊員?康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