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下的司法溫度 ——佳縣人民法院三維發力促矛盾糾紛實質化解
黃河岸邊,白云山下,佳縣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創新舉措助推基層治理,緊盯涉民生案件產生、演化到化解的全過程,有效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群眾煩心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黨建引領
筑牢矛盾化解“主心骨”
佳縣法院堅持黨建引領,推動黨建與審判工作深度融合,以“如我在訴”意識做優做實民生司法保障,構建“巡回審判+現場調解+田間普法”模式。法官融入基層黨組織,參與指導糾紛化解。通過選取鄰里糾紛、土地糾紛等典型案例,佳縣法院組織黨員干警深入基層開展巡回審判活動,將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切實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最堅實的支撐,讓司法服務更有溫度、更有力量。
“快7年了,我們之間的糾紛總算化解了,多虧了法官幫我們調解!”9月10日,一起土地權屬糾紛的當事雙方在佳縣法院法官的調解下達成和解,當事人曹某福感慨地說。
2019年,原告曹某福與被告曹某勇因土地權屬糾紛事宜長期存在爭議,多次協商未果,矛盾逐漸激化。曹某福認為土地未完成兌換,曹某勇將兌換土地進行平整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占有土地。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高度重視,仔細查閱卷宗材料,多次前往爭議田地實地勘查,并對該案進行了巡回審判。
巡回審判結束后,在涉案田地里,承辦法官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思路,向村干部及村民了解情況,全面掌握糾紛根源,同時普及相關法律知識,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調解,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這場歷時多年的鄰里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頭雁示范
做好矛盾化解“排頭兵”
為充分發揮院領導開庭辦案,促進案結事了的示范引領作用,佳縣法院院領導引導和帶動全院法官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帶頭辦理鄰里糾紛、土地爭議、家庭矛盾等涉民生案件,同時運用多元糾紛調解機制,與鄉鎮黨委、政府、人民調解員等力量緊密配合,主動參與矛盾排查、糾紛化解工作。通過“法官下沉+多元聯動”模式,院領導直接參與調解并推動矛盾徹底解決,以頭雁領航激發雁陣效應,不斷提高司法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助力基層矛盾糾紛化解。
“都是鄉里鄉親,今后我們一定吸取教訓,和睦相處?!?月6日,在調解現場,當事人高某懷對法官說道。
原告高某昌與被告高某懷系同村村民,高某昌現居住的窯院與被告的舊窯相鄰。2024年7月,高某昌修繕窯院及通行道路,高某懷不同意,雙方為此起了紛爭。得知此事后,為了將糾紛實質化解在訴前,佳縣法院院領導迅速前往峪口村,聯合當地鄉政府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村委會負責人,組織雙方進行座談,通過“法理+情理”融合疏導,引導雙方理性看待鄰里糾紛。經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高某昌同意以原路為基礎,新修一條相鄰房屋的出路。雙方握手言和,矛盾得到妥善解決。
源頭解紛
織密矛盾化解“預防網”
佳縣法院按照“預警在先、及時處理、就地化解”的原則,織密矛盾糾紛化解的“預防網”,努力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調處在萌芽狀態。
2024年4月,某村村民張某堅把張某飛家門前的小路封死,雙方對該條小路邊界各執一詞,張某堅認為自己依規用地,張某飛則稱其侵占自家地界,影響正常出行,矛盾越鬧越大。
面對雙方互不相讓的局面,佳縣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第一時間介入開展調查,深入挖掘矛盾糾紛隱患苗頭,走訪群眾,實地查看,向基層組織了解情況,隨后多次溝通勸解當事人。經過多輪調解,雙方態度有所緩和,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矛盾妥善化解。
“基層之事,皆系民心。佳縣法院始終以‘早預防、早發現、早處置’實現源頭治理為目標,聚焦土地糾紛、鄰里糾紛等高發類重點領域,及時與群眾溝通交流,掌握矛盾糾紛的癥結和根源所在,提前預判糾紛苗頭,確保問題及時解決。”佳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江表示。
今年以來,佳縣法院累計走訪群眾310余人次,收集意見建議65條,梳理矛盾隱患30余起,努力實現矛盾糾紛、風險隱患“事前預防”,扎實筑牢基層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為基層社會治理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