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陵區法院:訴前調解解“薪”憂,高效化解暖人心
近日,8名當事人向楊陵區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室贈送一面印有“盡心盡力,為民解憂”的錦旗,對調解員盡心盡責化解矛盾糾紛,高效辦理訴前調解案件表示感謝。
案情回顧:2023年,原告張某等8人與被告巨某經口頭協商,一同去往由被告巨某負責的位于楊陵區某工廠從事水電工程安裝工作。2023年9月,8名原告在完工當天與被告巨某進行了工資核算,2024年3月,被告巨某向8名原告出具了工資結算單據,載明其欠付勞務費用共計10萬余元。但時至今日仍未付款,加之臨近孩子開學,8名原告急于拿到案款用于支付家中孩子上學教育等開支費用,遂訴至楊凌區人民法院。
調解結果:受理案件以后,立案庭人員在初步查明雙方當事人對所欠款項金額無較大爭議、且具有調解基礎時,便轉入訴前調解程序。調解初期,被告巨某一直口頭答應會按時來法院參與調解,但幾經周折,每每到了約定期限,被告巨某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不來,同時辯稱雖然結算單是以被告名義出具,但案涉項目并非自己一人承包,而是由其所在公司承建,自己只是負責該項目的主要人員,因此被告巨某認為自己無支付欠款的義務。
“每一筆工資都是勞動者合法所得,更是整個家庭的生活保障。”調解員在調解室對巨某說道。最終在調解員的釋法明理下,被告巨某與其所在公司協商,將涉案款項支付至楊陵區人民法院訴訟案款賬戶中,由法院統一發放給張某等8名原告。最終該起糾紛最終得到了圓滿解決,為8名當事人高效追回薪酬10萬余元,切實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解決了當事人燃眉之急。
日常生活中遇到欠薪、欠款等糾紛時,應當第一時間尋求法院、調解委員會或其他非訟方式解決糾紛,保管好原始證據,主動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同時訴前調解的廣泛使用可以使矛盾高效實質化解,訴源執源兩手抓,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楊陵區人民法院會繼續走好訴源治理的踐行之路,不斷探索新的調解模式與形式,讓非訟解紛走在最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