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化解So easy!福建晉江法院訴調對接有魔力!
人病了要上醫院,事“病”了則上法院。但當越來越多的矛盾糾紛以訴訟形式進入到法院,如何實現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雙贏,讓人民群眾享受到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
去年以來,為滿足人民群眾多元解決需求,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在當地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積極探索,開創“門診.住院式分工”訴調對接機制晉江模式,通過“司法門診”的有效“診治”,將一些“小病”消除在萌芽狀態,取得了“便捷高效惠民,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社會效果。
團隊多元化,實現“按需問診”
“中國的‘快速受理、快速分流、快速調解’VERY GOOG!”今年1月,印度籍申請人安某某(音譯)向晉江法院表示感謝。
安某某為廣州某信息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12月份,安某某向被申請人晉江籍尤某訂購商品貨物并支付款12.5萬后,尤某拒不發貨也未退還貨款,安某某向晉江法院提起訴訟。該院訴訟服務中心在征求雙方意見,并了解均有調解意向后,將該案分流至訴調對接中心,由泉州仲裁委員會駐點仲裁員蔡仕婭負責調解。最終,該案雙方當事人在短時間內達成調解協議,該起涉外買賣合同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2017年7月,晉江法院將訴調對接中心升級為全市訴調對接中心,作為晉江市多元化糾紛解決服務平臺。晉江市訴調對接中心成立以來,法院、人民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司法行政、保險等機構陸續派員入駐,除了有仲裁調解室,還設有司法調解室、人民調解室、陪審員調解室、法律志愿服務工作室、市法律援助中心駐法院工作站、涉訴信訪律師團工作室,讓走進法院“求醫問藥”的不同當事人可“按需問診”。
此外,該院還在法庭設立訴調對接分中心,依托各分中心開展對接工作。如交通法庭對接晉江市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調處中心建立訴前委托調解機制,與保險公司就訴前醫療費用預先賠付、輕微人身傷害案件快速理賠等達成共識助力調解;青陽法庭對接晉江市旅游局在五店市傳統街區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對接市住建局設立物業服務糾紛調解中心速裁庭;陳埭法庭對接陳埭鎮黨委、政府在晉江國際鞋紡城成立“流動法庭”等。此外,借力晉江市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創建“網格化+人民調解”新模式,進一步延伸調解工作觸角……通過打造多元團隊,實現“小病”按需問診,極大地提升了群眾訴訟體驗。
服務專業化,實現“門診結案”
“您好,您這個案件事實比較清楚,建議您選擇訴前調解。”“經過對這個案件進行評估,我們認為這起糾紛通過調解的方式能更快更好地解決。”
……
在晉江市訴調對接中心,面對前來立案的當事人,引導員進行耐心引導的場景不時可以看到。
“‘大病’住院,‘小病’通過‘門診’開處方即可,但‘小病’診斷不當則可能激化成‘大病’。”該院分管訴調對接中心工作的立案庭副庭長林榮宗說。為此,訴調對接中心推行團隊式運作,確保專人分流、專職調解、專業引導。
該院在訴調對接中心設置繁簡分流引導員及訴調對接督導員,同時抽調多名具有調解工作經驗和技巧、熟悉本地情況、善于使用本地方言的資深法官及熟悉審判輔助業務的法官助理、書記員充實司法調解室,在各類調解室、工作室入駐專職調解員,服從中心統一分案,受理訴前委派調解和立案后委托調解案件。在訴調對接中心設立專職法官,對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進行審查確認,依法賦予協議強制執行力,并負責指導其他入駐訴調對接中心的調解工作室和行政銜接工作室的調解工作。
專職隊伍讓訴調對接服務專業化,實現了“門診結案”。今年3月,一起發生在晉江某車站的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經訴前引導分流到訴調對接中心。在多次嘗試電話聯系晉江某車站均無回音的情況下,林榮宗和專職司法調解員張共和親自到該車站勘察現場、了解案情并開展調解工作。到了車站,林榮宗巧妙地打開話閘,經過一番釋法說理,車站站長終于坦言無法接受調解的難處。了解完情況,林榮宗當即“對癥下藥”,最終打破了僵局,促成雙方達成了賠償方案,實現案結事了。
據悉,自訴調對接中心成立以來,分流案件4799件,分流率37%;共收件4315件,調解成功3107件,調解成功率達72%;接受委派、委托調解262件,調解成功105件,調解成功率達40%。
解紛一站式,實現“快審速裁”
“現依法判決被告晉江某機械公司、晉江某保險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賠償原告內蒙古某醫藥公司損失合計117132.47元……”3月22日,一起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一案在晉江法院公開宣判。該起案件從立案到判決,前后僅用了11個工作日。
3月7日,原告內蒙古某醫藥公司的代理律師鄔某來到晉江法院,請求判令晉江某機械公司、晉江某保險公司賠償原告損失116001.17元及因訴訟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雙方經調解未達成和解,因該案件事實清楚,訴調對接中心法官阮芳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避免了鄔某在內蒙古與晉江兩地之間來回奔波。
這是訴調對接中心充分發揮速裁的快審快結功能減輕當事人訴累的縮影。對于事實清楚、爭議不大但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無需移送業務庭,直接由本中心的法官適用速裁程序及時作出裁決;對于雙方當事人均到場,但調解不成的案件,徑直轉入速裁程序,實現訴調無縫對接,快速化解社會矛盾。訴調對接中心運行以來,晉江法院調解撤訴結案的民商事案件共7453件;民商事案件平均審結天數由原來的119天縮短至96天,有效提高辦案效率。
此外,為解除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的后顧之憂,防止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轉移財產逃避債務,保障調解協議的順利履行,促使被申請人主動選擇訴前調解,該院加大訴前財產保全申請的受理,提高訴前財產保全的辦理效率,共辦結訴前財產保全案件63件次。
“打造‘門診·住院式分工’訴調對接機制,實現術業有專攻、繁簡有專人,不僅節約司法資源,也減輕了群眾訴累,讓群眾真切地享受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務。接下來,我們將持續推進‘司法門診’模式,力爭實現‘小病不住院’,消化在關口!”晉江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水深表示。(記者林揚陽 通訊員 尤燕玲 施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