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檢察建議挪走了七萬噸污泥
“有人亂倒污泥,你們檢察院管不管?”群眾氣憤地對檢察官說。
?“不但不讓他倒,倒了的污泥也得拉走!”檢察官回。
經調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期間,某公司分三批將西安市第四、第五污水處理廠7萬余噸發酵污泥傾倒、露天堆放在長安區王莽街道環山路北的200余畝建設用地上。由于未采取防塵防滲漏防污染措施,堆放地散發明顯的惡臭,且最近處距離小峪河僅50米,可能對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嚴重破壞秦嶺北麓生態環境,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檢察機關查明情況后立即向西安市生態環境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某公司擅自傾倒、堆放固體廢物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責令某公司立即清運并恢復土地原貌。
西安市生態環境局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責令某公司對淤泥進行清運,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檢察院相關人員協同市生態環境局長安分局對某公司的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某公司表示,一定在十一月底前將擅自傾倒的污泥清運完畢。
長安檢察機關將持續關注這一事件發展,還秦嶺山腳下一片凈土,讓山更綠、水更清、天更藍;同時通過檢察建議這一制度,引導多部門協同合作開展綜合治理,保護好老百姓最關心的環境、食品等問題,進一步提升群眾的獲得感、滿足感、幸福感。?
(長安區人民檢察院?曾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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