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陜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時強調,要著力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更加主動融入和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更加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大格局,在擴大對內對外開放中強動力、增活力,打開發展新天地。當前,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對外開放也在不斷深入推進,需要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涉外法治工作,多次明確提出加強我國涉外法治工作、加快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設,能夠助力陜西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在維護我國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同時,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體系完備,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實踐中開創的科學理論體系,是目前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理念,這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明確的任務。為了全面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我們需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設,將涉外法治工作納入戰略布局的重要位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經驗,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即是這一理念和經驗在法治領域的體現。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使我國更好地應對國際挑戰,維護國家的核心利益,促進國際關系的和諧發展,這也有助于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榮的美好愿景。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防范風險,綜合利用立法、執法、司法等手段開展斗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在當前我國面臨更加復雜的外部環境下,必須堅持底線思維,做好較長時間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的思想準備和工作準備。其中,強化法治思維至關重要,我們需要綜合運用立法、執法和司法等法治手段,發揚斗爭精神,勇于挺身而出,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對于陜西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而言,習近平法治思想也對陜西的涉外法治建設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用法等方面入手,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提升涉外執法水平,強化涉外司法效能,引導陜西企業、公民在走出去的過程中更加自覺地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運用法律和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在對外工作中強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充分發揮我國法律在解決涉外法律糾紛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掌握法律斗爭的主動權,運用法律武器來反制國外的“長臂管轄”等有損中國主權和利益的行為,同時也維護我國企業利益。此外,還需提升我國涉外法律服務保障水平,確保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平等保護。
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是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核心舉措
對于中國而言,高水平對外開放是當代中國的鮮明標識。新時代以來,中國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形成了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格局。其中,法治的作用不容小覷。法治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中國的開放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高水平對外開放需要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我國正積極推進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在這一背景下,涉外法治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需要滿足實施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的要求。為此,要著力構建更具國際競爭力的法律規則體系,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
陜西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需要在建設涉外法治方面加快步伐,構建更加國際化、具有競爭力的法律規則體系,從而提高陜西市場和企業的吸引力和競爭力,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更加暢通。同時,要通過各種方式擴大制度型開放,例如完善自貿試驗區、綜合保稅區等開放平臺功能,并積極參與西部陸海新通道和中歐班列西安集結中心建設,進一步打造向西開放通道,形成一個通向中亞、南亞、西亞等國家的重要對外開放通道。作為一個內陸省份,陜西要充分發揮其重要支點和戰略鏈接作用,在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鏈接中發揮更大作用。在實現這一目標的同時,還要充分利用法治在規范發展方面的作用,通過完善公開、透明的涉外法律體系,全面和綜合運用國際和國內兩類規則,為自貿試驗區和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提供必要的規則支持,以促進規則性的開放和可持續性的發展。要堅持法治,不斷加強和完善規則制定和執行的機制,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形成透明、公正的法律系統,進而成為內陸改革開放高地中的重要一環。
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是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路徑
當前,我國正在以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對外開放從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改善營商環境是硬舉措,也是軟實力。國際競爭很大程度上是營商環境競爭,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是加快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陜西打造內陸改革開放高地的重要手段和舉措。其中,加快推進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能力將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需要更寬領域的涉外法律服務。通過拓寬涉外法律服務,可以為陜西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涉外法律服務能夠為陜西企業在海外投資提供必要的法律盡職調查和法律論證,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方案和措施,從而有效防范投資風險。涉外法律服務能夠為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的立項、招投標等活動提供支持,從而制定更為完善和規范的法律服務方案和服務措施,實現各方的公平競爭。同時,更寬領域的涉外法律服務能夠為各級政府在涉外重要決策、活動、項目等方面提供高效專業的服務,包括國際商事規則沖突審查、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和評估論證等方面。拓寬涉外法律服務的范圍,還可以協助外事、商務等部門做好對外經濟合作、文化交流等政策的實施,進一步促進陜西與國內外各方的合作,增強其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
加強涉外法治體系建設要求加強涉外法律服務研究并加強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建設,這可以通過整合高校、律師、仲裁、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資源實現。涉外法律服務資源的整合可以參與國際貿易經貿規則及商貿法律的研究和宣傳,開展國際經貿熱點問題的法律研討,并加強在商事爭議解決規則、貿易爭端解決規則、開放領域營商環境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將陜西打造成為內陸國際爭議解決高地。在這一過程中,需要提升仲裁機構、公證機構、調解機構涉外業務能力,建立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名錄,重點培養高品質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建設和完善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制定長期計劃,強化基礎業務教育、后備人才培養和高端人才培育,為涉外法律服務提供人才保障。這些舉措都有利于提高陜西在涉外法律服務方面的能力,進而提升陜西在國內外的商業和法律影響力,為陜西的內陸改革開放進程提供更為堅實和可持續的支持。(西南政法大學?張恒川)